之前咨询创信财务工商注册代理公司人员时,在了解注册需要支付的开支这块事项上,他们通常都会问及股东们是否准备了足够的注册资金,这是由于过去需要实缴纳注册资金。而现在,由于新《公司法》的修改,公司注册资金由原来的实缴,转变为认缴。

这两种缴交方式带给人们的影响在于,实缴需要一次性在公司成立之前缴齐注册资金,而后者可以约定一个期限,并在该期限内缴清全部注册资金。我们以一个注册资金需要100万元的公司为例,在公司法修改前,需要一次性缴齐这100万元。而修改后,就可以约定10年内缴清这100万元。
由实缴到认缴的转变,体现了国家有意放宽市场的准入条件,但是却不意味着会让人在这方面动点小心思,同时提高公司需要认缴的注册资金以及认缴时限。因此对于认缴的公司股东而言,当公司的运营状况不佳,负债累累时,则公司的全部负债就需要由他们全部承担。
之所以要缴纳注册资金,是出于保证公司处于负债状况,且无力清偿时,则当初的注册资金就可以作为一种保障,从而维持社会的平衡。即便是转变为认缴形式后,也有相关的法律进行约束,保障与公司相关的债权人的利益。所以,有些许小心思的人们,都可以咨询创信财务当地公司注册代办人士,在得到的专业解读后,趁早打消这种想法。